24 October, 2006

體育運動我見



放學回家,在火車上看到兩個貌似「精英運動員」的學生,正在大談政府應增加資助「精英運動員」,以便他們取得更好的成績云云。在我看來,荒謬﹗

政府有責任推廣體育運動,是因為體育運動的sportmenship,有值得提倡的價值。Sportmenship(中譯:體育精神),即運動員本著公平、正直、合群、追求完美和守信重義等價值,與四周環境融合,將人體發揮到極限。這不單是值得歌頌的美德,更是一種美學的追求。

運動值得推廣的,是與天地混而為一,專心一致挑戰個人極限、與隊友無限的心靈交流、與對手相互的惺惺相惜。能夠達到這個境界的,勝敗與否已不再重要,有否超越自我才是重點所在。

政府資助個別「精英運動員」,追求的是在大賽的成績,是一次過的消費娛樂,與推廣運動的好處、背後的價值、和追求的美學,看來無甚關係。如是者,不但有點本末倒置,甚至有違體育精神。因此,政府如要資助體育運動,還是將資源集中在普及運動方面好了。

當然,「精英運動員」可能會說他們將因資助不足,致使日後再無法專心一致的挑戰極限。我同意﹗只是,活在現代自由社會,追求個人卓越,從來都是個人問題,而非政府責任,如需資助,找私人公司好了。再往政府去尋租(rent seeking),則只是自私自利的行為。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ps. 題外話,我同意運動引人入勝之處,在於我們並非身處其中,亦能從旁感受到場上運動員的節拍,與他們一起分享運動的樂趣,從而達到一起享受的境界,故欣賞高水準賽事,根本就是一個享受。

只是,資本家和當權者就是看上運動的動人之處,悄悄把運動與娛樂合夥,以娛樂消費的方式包裝體育運動,將運動變為提倡民族主義、消費享樂的工具,把運動員的勝敗得失作為刺激觀眾情緒的方法。事實上,近年多個大型運動的娛樂化,就是最好的證明。體育運動,已變為消費的場地﹗

資助個別「精英運動員」,只是強化不合理、膚淺的消費現象,而非推廣真正的體育文化﹗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